为规范公司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立,提高办学质量,促进公司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公司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教职成〔2022〕2号)《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的通知》(教职成〔2022〕1号)《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》(赣教职成规字〔2024〕2号)和《PA视讯集团官方网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》(江水发〔2025〕119号)等文件精神。现就公司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1.省内申报单位:
已通过教育部备案的2025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公司省内教学点。
2.省外申报单位:
1)已通过教育部备案的2025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公司省外教学点。
2)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条件的单位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申请设点的单位原则上应为普通高校、职业院校、成人高校、开放大学以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大中型企业,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具有成人教育办学资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。
2.具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。
3.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、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。
4.具有固定的、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,同时符合建筑安全、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、卫生防疫、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。设备及场所建设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,安装智慧消防物联网终端及视频监控设备,并接入江西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(视频监控)平台。
5.相关配套设施及其他必要的条件与设施。
6.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新规定,将按最新规定执行。
三、申报流程
1.申请设点的单位向公司提出申请,提供办学资质、团队、场地、配套设施、网络环境、拟开设专业信息等相关材料(相关表格见附件)。
2.公司核查拟设点单位的背景、资质,实地考察办学基本条件,对拟开设专业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。
3.经公司信息会、公司党委会或董事长办公会审议后面向社会公示。
4.公示无异议后,按协议签订程序报请公司审批,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与校外教学点签订合作办学协议。
5.公司通过“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”于2026年1月向拟设点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校外教学点备案材料。
6.经教育部备案通过后的校外教学点可开展当年度招生工作。
四、申报材料
申报材料见附件《PA视讯集团官方网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指南》。
五、时间安排
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(word文档及盖章后的pdf扫描件)发送至邮箱:jxjyhs@nit.edu.cn
联系人:杜老师
电 话:0791-88307340,15979110377(微信同号)
附件:PA视讯集团官方网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指南
PA视讯
2025年11月4日